1944年在重庆,王文轩与同学曾叔相恋,不顾母亲的阻挠同居。 后来,他怀着远大的理想步入社会,但冰冷的现实却粉碎了他的理想。 拿着微薄的工资,辛苦劳作,一家人过着贫困、疾病、困苦的悲惨生活。 他的妻子曾书生并不满足于这样的生活。 凭借着漂亮的容貌,她在银行找到了一份“花瓶”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王妈妈对儿媳非常不满,嘲笑她“没有正式结婚”。 曾书生同情丈夫,多次想离开银行和丈夫一起从事培训工作,但因不愿放弃自己习惯的谋生方式而放弃。 终于有一天,冰冷的家庭氛围和婆婆的冷嘲热讽,让她和年轻有权势的老板陈主任随银行搬到了兰州。 曾书生虽然离开了,但他依然想念丈夫和儿子,并按时寄来了钱。 抗战胜利后,她立即赶回看望丈夫和儿子,却没想到丈夫早已贫病交加而去世,儿子则随婆婆回老家……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