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民法院一名执行法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感人真实故事。 家庭贫困的农民工李强,开着“摩托车”到县城谋生。 李强在驾驶邪恶老板王金禄出售的组装三轮摩托车时发生车祸。 车上四名乘客部分死亡。 法院判决李强发生交通事故,向四名遇难者家属赔偿近百万元。 相依为命的李强和奶奶变卖了破旧的祖屋和所有值钱的东西,只支付了2万多元的赔偿金。 在执法人员刘大明的热心支持和影响下,李强外出打工,生活俭朴。 他每月固定时间将赔偿金汇入法院的执行账户,有时是几百元,有时是千余元,虽然数额各异。 虽然很大,但是连续几年都没有这样过,尤其是过节的时候,我还多寄了几百块钱。 被执行人王金禄拖欠农民工工程费和工资的案件积压。 由于背景原因,王金禄跑进跑出,多次光顾夜总会和高消费场所,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成为赖账者。 由于一年内该县发生多起同品牌三轮摩托车事故,一系列案件……